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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法规加强防雷工作的法制建设
信息来源:天津安防网    发稿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年5月8日   查看5099次   字体:[] [] []

    雷电多发季节即将到来。24日上午,浙江省首部规范防雷工作的地方规章《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正式“出炉”,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

   《浙江省雷电防御和应急办法》中规定:发生雷电灾害后,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对应当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等种种违法行为,可处罚 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的设施、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要确保可以快速有效地保证人民的安全。

    对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中弄虚作假的,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过其资质、资格等级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等种种违法行为,可处罚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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