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2期
借新安防工程技术规范东风飞 公共安全产品认证鼓帆远航
建设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已于2004年月12月1日正式实施,全国安防标委会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国标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防行业进入到了科学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国标中的强制性条款明确规定安防工程使用的设备必须经检测或认证合格,这些产品涉及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防盗安全门等。中国安防认证中心作为国家批准的安防产品认证机构,将积极配合全国安防标委会和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国标宣贯工作,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和工程企业通报认证情况,公告通过认证的企业和产品(型号)。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工程企业遵守《规范》的规定,不使用未认证产品,把住源头,保障工程质量。
3C执法期将近 企业应尽快认证
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汽车防盗报警系统、防盗保险柜(箱)4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已经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目录,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62号公告,自2005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CCC标志,不得出厂、进品、销售和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安防企业应遵照国家法规要求,按时认证。同时,各地公安技防管理部门也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通知》(公科安[2004]39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引导安防企业认证。
公共安全产品(GA)认证工作进展顺利
防盗安全门8家生产企业首批获得GA证书和标志,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汽车行驶记录仪、道路交通信号灯、车身反光标识近20家企业正在认证之中。